怀孕的女性出现哪几种情况必需要引产
怀孕的女性出现哪几种情况必需要引产?可能有一部分女性朋友不太想要孩子,而由于避孕措施没有做好,导致怀孕。由于错过了更好的人流时间,所以不得不采用引产手术来终止妊娠。但是也有一些人想要孩子,而是出于一些原因,不得不采用引产手术,那么,到底怀孕的女性出现哪几种情况必需要引产呢?
医大医院医大医院的医生讲到,源于某些特殊原因,孕妇会招致不良恶果或危险,只有终止妊娠,进行引产手术,才能确保母体健康或使胎儿脱离宫内险境。凡孕妇妊娠28周后具有以下不良情况者,均应经医师确定,施行引产手术:
(1)宫内死胎。
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,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,以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(2)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。
患这些病症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、精力不济,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应当考虑引产。
(3)患慢性肾炎的孕妇。
有些病者本来就不宜怀孕,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,促使各种症状加重,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。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,结束妊娠。
(4)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。
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,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,出现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,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(子痫)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,可引起子宫大出血,并会发生胎儿缺氧(窒息)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。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,应该引产。
(5)羊水过多的孕妇。
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骤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常会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。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,应立即引产,终止妊娠。
另外,还需要注意的是以超声波等法检查,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,也需立即引产。
怀孕的女性出现哪几种情况必需要引产?看完医生的介绍之后,相信大家一定清楚了吧,应该知道孕妇在出现什么情况之下必须采用引产手术了吧。为了避免手术的痛苦,医大医院医大医院引进了世界先进的引产手术--无痛引产手术,如果您想终止妊娠的话,可以来本院实施这种手术。


